今天,偶然看到自己的通勤月票碰巧是到8月底结束,刚刚用了一个月多几天。为了节约开支,公司按6个月的月票来补偿,因为这样平均每月的通勤费最低。因为这也算是一小笔钱(月票总额为36,830日元),而且预计自己在这一段时间内,不会经常乘坐地下铁,而且月票退票时是按月算的,因而有点后悔当初被辞掉时忘了退票这件事。
到东京地下铁的网站上查了一下退票的规定,网址如下:
http://www.tokyometro.jp/ticket/types/pass/commuter/index.html#anc08
我的月票是从2月底开始的,因此,如果当初被辞掉时就去办理的话,由于月票只使用了一个月的时间,按照规定,退回金额的计算如下:
已知情况:
1. 月票:期间6个月,从2月28开始到8月31日,面额36,830日元。
2. 一个月的月票价格为6,820日元。
3. 三个月的月票价格为19,440日元。
如果当初就退掉月票的话,返还金额:
36,830 – (6,820 + 210) = 29,800日元
现在4月份已经开始了,由于退票是以月为单位,因此,现在退和到这个月的月底退,效果应该是一样的。返还金额为:
36,830 – (2 x 6,820 + 210) = 22,980日元,损失6,820日元。
如果再用一个月的话,返还金额为:
36,830 – (19,440 + 210) = 17,180日元,损失12,620日元。
上一种情况是预计自己在下一个月内会经常用到的情况。这样比单买一个月的月票合算。买一个月的月票需要6,820日元,而这样则只需12,620-6,820=5,800日元,大约节约1,020日元(15%),还算不错吧?否则的话,还是及早退掉月票,需要时买单程票比较合算。
我现在应该采取的策略是,继续持有这张月票,到月底时退掉。由于不知道其详细的日期计算方法,而且我也不会经常使用,因此,在月底要多留几天宽裕出来,比如4月25日左右去退,不要搞成被扣三个月的情况。
另,去时不要忘了带必要的证件:月票、证明身份的证件、信用卡(如果当初是刷卡购买的)等。退完票后的回程车票可以在月票售票点领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