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人类社会生活,很少有人能完全避免跟金钱打交道。正如俗话说的:金钱不是万能的,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。早在很久以前,佛陀就已经看到这点,并留下了这方面的开示:
善男子。受优婆塞戒先学世事。既学通达如法求财。若得财物应作四分。一分应供养父母己身妻子眷属。二分应作如法贩博。留余一分藏积拟用。如是四事汝能作不。若言能者。复应语言。善男子。财物不应寄付四处。一者老人。二者远处。三者恶人。四者大力。如是四处不应寄付。(优婆塞戒经受戒品第十四)
所谓“优婆塞”,是一个音译的词汇,意译为“居士”,即在家修行者。读了这本经,可以了解到作为一位真正的居士,要求是很高的。因此,一名真正的居士,一定是一位十分值得尊敬的人。
上面引用的文字里,首先说了资产的分配和运用方法。要把自己的收入分为4份,并做如下的资产配置:
- 一份(25%)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开销,包括供养父母、自己和妻子儿女等。
- 两份(50%)用于合法的商贩和交易,用以进一步赚钱。
- 一份(25%)用于储蓄,以备不时之需。
由此可见,佛陀在世时,人们的生活压力也许比现在小得多。现在,多数人用工资的25%于生活恐怕有点不够。根据欧美和日本的标准,用于住宿一项的开销恐怕就要达到20~33%。自己单身还好说,充分地艰苦朴素一下的话,这方面的费用还能压缩,但是拖家带口的话,就不那么容易了。当然,这也跟人们过于追求物质生活享受有关。也许,佛陀在这里正是要告诉人们,生活应简朴,不能沉溺在那些没有意义的享受中,从而使自己的心灵蒙尘更甚。
我之前在讨论自动百万富翁的财产计算公式一文中也提到过,《巴比伦富翁的理财课》(バビロンの大金持ち)一书中提出,要想过一般的生活(可能是衣食无忧的标准吧)应存下收入的30%左右,而要想成为富翁的话,则至少应存下50%。《巴比伦富翁的理财课》在几十年以来,一直在世界各国有很高的评价,尽管其理财观点十分的朴素。也许是大智若愚、大巧若拙、大道至简的原因吧?这里,佛陀同样是在遥远的古代,就给我们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,也是三言两语就为人们的理财指明了方向。就这种储蓄水准来说,以《巴比伦富翁的理财课》里的标准来衡量的话,肯定会富甲一方。
佛陀不但是规定了储蓄水准,在资产配置方面的开示也毫不逊色:一方面要有储蓄,用以未雨绸缪,以防出现意外的开销,另一方面,要把一半的收入用于做生意或投资,而不是简单地存在那里。
关于投资的目标,佛陀指出两种,要求都是合法的:一个是“贩”,即商品的贩卖。一个是“博”,应该是“交易”(类似于“博弈”)的意思吧?不过,佛陀所说得“如法”,并不仅仅指合乎人类社会的法律,而是更要合乎佛法的要求。比如,在本经(优婆塞戒经) 中也开示过,居士不能贩卖生命、武器、毒药、酒水等,也不能做罗网、制皮等跟杀生有关系的生意。至于交易,由于经中曾开示过居士不可下棋博弈等,当然不能赌博或做“零和游戏”这种短线证券交易。不是不可以投资股票,而是不能把它弄得像赌博一样。如果心怀服务社会的慈悲去投资,或者以“合伙开公司”的心态(当然是公司极小的份额,如果投资额不大的话)去投资的话,则应属“如法”。我以前曾给自己规定过,不管回报率如何,绝不投资烟草类公司、赌博类公司和高利贷类公司等,现在则增加了不投资于餐饮类等跟杀生有关的公司(当然投资指数基金等间接地投资于这些公司则没有办法)。不能为了赚钱而助纣为虐。
在引用的经文的后半部分,则开示了资产的储蓄或投资的目标。不宜把资产放在或投资于下述4种地方:
- 老人:可能是指向老人放贷?如果出现财务方面的问题的话,老人更难以偿还,甚至有可能被逼自尽。因此,这很容易造下罪业。
- 远处:在佛陀在世的时代,显然没有现在的电子化的金融系统,交通也极为不便。存在远方的话,很显然是自找麻烦。而总是担心存在远方的钱如何了的话,也使人难以获得心灵的宁静,更不要说入定了。现在,随着金融的国际化发展,存在远方似乎不再算是一个问题了(如本人理解有误的话,请不吝赐教)。
- 恶人:这是显而易见的,如果把资金交给恶人(如黑社会,或恐怖分子),显然会帮助他们危害社会,这也间接地造出很大的罪业,因此应极力避免,而不能贪图他们许诺的高回报的诱惑。就是从自私的角度来看,也不应跟这些人打交道,就算他们许诺的回报率高,真正找他们要钱时,谁知道是不是像“与虎谋皮”一样呢?同时,我认为,也不应投资于那些不“如法”的公司,他们也属于“恶人”类的吧?
- 有势力的人:把资金交给他们的话,也容易成为这些人欺压弱者的帮凶。比如,就算是证券的短线交易,资金充足的话,也更容易赢,而他们赢的钱,不外乎是那些资金短缺的散户手里的钱。因此,这就相当于从大量的散户手里剥夺金钱,这样的罪业又大又广。
我相信,按照佛陀的开示去做的话,一定会十分成功的,而且同时能完全对得住自己的良心,不会“为富不仁”。当然,不要忘了还应把一些钱用于布施,从而广植善田。也许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储蓄和投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