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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到永住权了!

今年五月底递交的申请(参见永住权的申请方法),10月底入管局来了一封信,要求提供“纳税证明书”。根据要求,提供最近3年的“课税证明书”“纳税证明书”,由于当时无法开今年的纳税证明,我就交了三年的课税证明。不知为何他们又来要纳税证明,而且还“威胁”说,如果在11月14日之前不提交的话,就要根据现有的材料审核了。我根据他们留的电话打过去,结果根本打不通(估计得十分有耐心和时间才行)。咱们当然惹不起人家,于是乖乖地到区役所开了纳税证明,并顺便把自己搬家和购房的事通知了一下。

突然,上周四收到了入管局的明信片,说审查通过了,让我到入管局去办手续。本着防止夜长梦多的原则(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,就是想快点办完),星期五中午跟公司请了假,就到入管局去了。然后很快就办完了。

不知道是因为我是下午去的,还是经济不好的原因,现在在入管局排队办手续 的人比两三年前明显减少。记得原来为了续签证,得至少从早晨等到中午,里面满满地全是人,找个座位都比较困难。现在坐着的人的密度大大减少了。

入管局的明信片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永住权签证

不管怎么说,拿到了永住权,还是一件十分令人高兴的事。今年是我来日本的第11个年头啊!这是经过漫长的等待取得的东西,来之不易。

总的来说,永住权有以下好处:

  1. 不再受签证种类的限制,我可以干任何想干的事(当然,违法行为除外)。之前持有的是技术签证,比如说,如果我心血来潮,想到麦当劳打工体验一下,被告发的话后果是比较严重的(以前我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,直到有一位大学刚毕业的朋友,由于兼职了其他类型的工作而被遣返,才知道其厉害)。现在,如果老子高兴,辞了职去打任何零工,不会有任何问题(当然,目前好像还没发现这样做的必要性。。。)
  2. 社会信用度提高。之前,自己在日本打拼了10年,做得还算可以,但是,买房子去申请贷款时,遇到了很大的阻力:绝大多数银行干脆不考虑给外国人贷款,除非你有永住权。据银行的担当者讲,拥有永住权的外国人,基本上跟日本人同样待遇。有位担当者也表示十分惋惜,本来我拿到那个贷款什么问题都没有,银行方面的风险十分的低,但是,由于有此硬指标,就是不能贷给我。后来,好容易找到两家:东京三菱UFJ银行和Mizuho银行。而且东京三菱UFJ银行还得通过房地产中介才能行,我自己去问了两次都被拒绝。现在要是去申请贷款的话,他们会抢着贷给我的。。。
  3. 不用更新,永远有效。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也只有三年。拿到永住权,就再也不用每三年到入管局去一趟了。不过,如果长期在国外生活,则需要有再入国许可,否则永住权会失效。稍稍分析一下,情况是这样的:再入国许可有效期是3年,外国人登录证有效期是7年,因此,得定期回日本待一段时间办手续才行。如果由于长期在海外居住,在日本没有住址,申请再入国许可估计没什么问题,登录证可能有麻烦,因为上面有你在日本的住址等信息。就算这样,也比加拿大等国家的永久居民权的条件宽松得太多。
  4. 失业保障。根据规定,如果外国人失业后三个月内找不到工作的话,就会被遣返。我估计这主要是政府不想付给失业的外国人失业保险,因为失业保险正是从失业三个月后开始支付。由于我们都跟日本人一样每月缴纳失业保险金,而真的失业了,却什么都拿不到,这对外国人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。有了永住权后,就可以在三个月后正常地领取失业保险。